校內各單位:
為了加強教職工的考勤管理,確保新學期正常的工作秩序,擬分別于2月26日(星期五)和2月29日(星期一)在全校范圍內開展本學期開學教職工返校報到和開學第一天上崗出勤情況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及安排
(一)開學教職工返校報到情況
1、教職工返校時間:教職工于2月26日(星期五)在各單位報到。
2、檢查時間:2月26日下午5:00前。
3、檢查方式:各單位自查,學校人事處抽查。
4、檢查內容:教職工按時返校報到情況,并請各單位于2月26日下午5:00前將檢查結果報送學校人事處人事科(行政辦公樓9樓904室)。
(二)開學第一天教職工上崗出勤情況
1、各二級學院(部)
檢查時間:2月29日(第1周星期一)上午8:00。
檢查方式:各二級學院(部)自查,學校人事處抽查。
檢查內容:各二級學院(部)教職工按時返校到崗情況。
2、黨政管理、教輔、科研單位
檢查時間:2月29日(第1周星期一)上午8:00。
檢查方式:人事處專人檢查。
檢查內容:黨政管理、教輔、科研單位人員按時返校到崗情況。
二、檢查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新學期開學教職工返校報到情況和開學第一天出勤情況檢查,保證良好的工作秩序。
2、各單位要加強對教職工的紀律教育,嚴格考勤制度,確保開學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各二級學院(部)、黨政管理、教輔、科研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考勤負責人,各單位考勤負責人要切實抓好此項工作,嚴格考勤制度,請假手續需由本人簽署姓名,寫出請假事由,按照請假程序分別由相關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人事處人事科,病假須提供二級乙等以上醫保定點醫院的病假證明材料。
3、請各二級學院(部)、黨政管理、教輔、科研單位于2月26日下午5:00前將本學期開學教職工返校報到情況(附件),經本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交人事處人事科;各二級學院(部)于2月29日下午5:00前將本單位教職工開學第一天出勤情況,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交人事處人事科。
4、人事處將對檢查情況進行核查,并上報學校研究后通報,如有違反國家、省市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現象,學校將按照有關程序進行處理。
特此通知。
附件
2016年開學教職工返校報到情況匯總表
單位名稱: (加蓋公章) 填報日期:2016年 月 日
單位負責人(簽名): 經辦人(簽名):
序號 |
項目名稱 |
人數(人) |
備注 |
1 |
應到教職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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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實到教職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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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到教職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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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假教職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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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事假教職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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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產假教職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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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病假教職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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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外借或掛職教職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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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曠工教職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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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外出進修、脫產攻讀碩士、博士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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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情況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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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1、請在事假、產假、病假等備注欄中填寫名單,并附請假報告。
2、公假、外出脫產進修、脫產攻讀碩士、博士人員、外借或掛職教職工只需在備注欄中填寫名單;外借或掛職教職工需說明派往單位、審批材料等。
3、曠工教職工須由所在單位書面說明情況(所在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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